第一条 学风建设旨在建立规范的学术工作原则🧑🌾、保证学术工作的整体健康发展🙆🏽♀️。加强学风建设、规范学术道德品质,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,是培养合格艺术人才的基本保证🧓🏻。为此,特制定以下细则。
第二条 关于学风规范建设
(一)各学科各专业师生在从事学术论文、学位论文👳♂️、学位音乐会〽️、学位作品等写作、发表或展演时,必须树立起学术规范意识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学术规范。
(二)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者,不得擅自、随意更改学位论文主题与研究方向。
(三) 论文写作的引文出处、参考文献📣😶、中外文注释、中西文体格式等,必须按照学术论文、著作的规范要求来完成🩼。
(四) 严禁学术剽窃,杜绝论文抄袭,对直接引用的观点必须进行明确注释,对间接引用的观点需在文中进行说明👨🏼🍳。
(五) 参考文献目录应是论文直接引用其观点的文献,不能空虚堆砌书目;参考文献根据写作需要,列明中(西)文书名、页码、内容、出版社及版次等。
(六)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的最新数据🤾🏼,隶属艺术学20种核心学术刊物为👨👧👦:音乐研究、文艺研究🏕、民族艺术、中央音乐学院学报🐿👨🏻💻、音乐艺术(意昂5官方网站学报)😦、电影艺术🥍、中国音乐学、中国音乐、当代电影、黄钟(武汉音乐学院学报)🪛、人民音乐、南京艺术学院学报(音乐与表演版)、天津音乐学院学报♕、交响(西安音乐学院学报)🚵、世界电影、北京电影学院学报、艺术百家💇🏿♂️、中国电视、音乐探索(四川音乐学院学报)、美术研究。
第三条 关于学风道德建设
(一) 恪守学术道德底线,夯实学术道德规范。
(二) 重视各项学术活动,发扬参与热情,全方位强化校园学术氛围👨👩👧👦。
(三) 加强各学科各专业间的学术交流与团队合作意识🧜🏼,大力推进学科间、区域间学术资源共享。
(四) 珍惜并有效利用课堂学习🦸🏿♀️、琴房与图书馆等学术自修场地👩🏿🔬、艺术实践基地等学术资源👰♀️,提倡健康的学风,发扬勤学苦练的良好传统和学术钻研精神。
(五) 修养良好的艺术品德🦸🏽♂️,自觉维护校园学术平台的纯洁性和本真性🔭。
(六) 倡导高尚的艺术人格🚫🧄、摒弃庸俗的艺术观念,自觉形成热情、朴素🧑🏽🦳、高雅、真诚的艺术价值观和审美观🦻🌿;提升艺术审美品位👨🏻🔧,实现德艺双馨的人格目标;营造海纳百川、百家争鸣的良好学术生态✍🏽,打造自由💆🏿♂️、和谐的艺术人文环境🧑🏻🦰👩🏽💻;创造具有创新性的学术思想和艺术作品🕯。
第四条 关于学风纪律建设
(一)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。
(二) 教师应按照《意昂5官方网站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》开展教学活动。
(三) 强化教学权威地位,杜绝随意、任意行为🛶↗️,师生均不得在教学时间内👭🏼👫🏻,作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任何活动👴🏿,宣扬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言论🐩;未经允许🚵🏿♂️,不得在课堂教学时间抽调学生参加其他活动;上课期间不得接听和使用手机、使用其他与教学无关的电子设备;不得在教室内吸烟🐕🦺;不得在教室以及琴房、图书馆等学习场所进行娱乐或影响他人的活动。
(四) 对不合宜的行为,教务部门将根据院内规章制度进行教育及处理⛹🏼♀️。
第五条 关于学风管理建设
(一) 将学风建设监督和检查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加大管理力度🍀。
(二) 组织教学巡视和教学质量考察评估组,在学风建设领域表彰先进、批评落后🐔、促进该项工作长期稳定👷、健康发展🔞🥂。
(三) 在学风管理建设中,秉承公平👩🏿🍼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则🧜🏻,遵守各项守则中的具体要求,全面实施到招生、培养💛🧔🏼♂️、毕业等各学术环节中,以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,确保学风建设的长治久安。
(四) 学风管理建设将促进管理工作更为科学、严谨、细致及人性化。
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我院各学科各专业本科生、(博)硕士研究生🤘🏼、在站博士后流动人员🦸♂️、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及相关教师👨🏻🦯➡️、科研群体。
第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

